第三章 前往美國—轉機與入境
3.1 行前注意與準備
最重要的是記得隨身攜帶:護照(含簽證)、I-20/DS-2019。由於入境相關文件在到達美國本土提領行李前即須出示,請勿置於托運行李中。
一般來說美洲航線行李上限規定為托運行李 2 件各 23 kg,隨身行李為隨身包與登機箱各 1 件。若為美國航空公司一般不限制登機箱重量,若所訂機票為亞洲航空公司,一般會有 7~10 kg 限制,請於出發前上航空公司官方網站進行確認。
3.2 第三國(美加以外)轉機
一般來說,於美加之外進行轉機,若非過夜轉機,行李皆直接由台灣直掛美加入境第一個機場,毋需提領托運行李。入境過程只須配合機場指示,前往指定登機口等待下一段航班即可。
3.3 入境與美國首站轉機
抵達美國國內轉機前須先入境美國,入境程序大致為:
填寫申報單 抵達美國前,空服員會於機上發放海關申報單。填寫皆以誠實為原則,特別注意的是若身上攜帶大於$10,000 等值之現鈔需額外填寫 FinCEN Form 105 表單進行申報。為求通關順利、旅途安全性,盡量避免攜帶超過此量之現鈔,以電匯代替,詳情參見 5.1 節。
移民官詢問 備妥護照、I-20 / DS-2019 與先前填寫之海關申報單等必要文件。可額外準備 Offer Letter 等補充資料以備不時之需。美國公民者請務必使用美國護照入境、其餘務必使用 F1/J1 簽證入境,切勿使用 ESTA 或與此行身份不符之其他簽證入境。 移民官標準問題包含入境原因、時間長度、目的、就讀學校科系名稱與未來居住地等。若申報單上有勾選攜帶食物,可能會詢問食物內容,所有回覆以誠實至上原則即可。若不幸因為隨機抽樣或其他特殊原因被要求進一步檢查,無須慌張,依照移民官指示提供相關資訊,並配合檢查攜帶物品即可。
提領托運行李 依照機場指標,找到搭乘航班行李轉盤領取托運行李即可。若不幸遭遇行李遺失,馬上尋找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查詢。地勤人員可以了解行李最終紀錄之時間與地點,若當場無法找回,請記得向地勤人員登記行李遺失並領取收據(也記得通知接機人員),後續航空公司尋獲行李會依照登記資訊進行聯絡並運送至登記地址。 領取完托運行李時記得確認旅途中購買的物品是否有不能以隨身行李登機之品項(如免稅店購買之酒品等),於再次托運前將其置於托運行李中。
連接下段航程 依照機場標示找到執飛下段航程之航空公司櫃台進行行李再托運與國內線報到等手續,再次通過安檢程序並到達指定登機口即可,具體流程與初次報到相仿。
美國國內線航班通常不提供餐點只有簡單零食,若有飲食上需求可於轉機時解決或購買餐點至飛機上。
若是之後航程包含美國國內轉機點,行李一般會直掛匹茲堡,不須於轉機時再次提領行李或通過移民關、海關及安檢。
3.4 抵達匹茲堡機場
由於通常已是到達美國的第二或第三站,無須經過移民關、海關,只須提領行李即可離開機場。
機場前往住處之方式:
Uber / Lyft:約 $40~$60(24 小時皆提供服務,特殊時段會加價。)
28X 公車:$2.75 單程(抵達 Oakland 約一個多小時,營運時間:4:00 am~0:00 am)
TSS 提供之匹茲堡機場到住處的接送服務(有收費),詳情請見 TSS 社團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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